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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9 13: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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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飞源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用高纯新材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山东飞源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用高纯新材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淄博市高青化工产业园,山东飞源科技有限公司厂区

  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氟化氢铵回收装置800t/a、镍回收装置400t/a、液氮回收装置40t/d,原料及成品仓储区、循环水系统、空压系统及其它公辅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的网络链接为:

  d3af45156e6f79f2875d0d8d5f49cb2b.rar,纸质版报告可至山东飞源科技有限公司查阅。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山东飞源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周边5km范围内的居民和单位。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任何意见,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网络链接为:

  deae99a805864e910b13fe2bb6a0ccd7.docx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可按要求填写完成“公众意见表”,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人:毕经理,联系电话:13853316161;邮箱:1946370494@qq.com

  建设单位地址:淄博市高青化工产业园内

  环评单位联系人:张工,电话:0531-81795815转8015;邮箱:jn1608@126.com

  环评单位: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19.5.29~2019.6.4)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山东飞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9日